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1.本國籍大學部及五專四、五年級(不含夜間部、實習生)在學學生。
2.學業成績75分以上。
(二)申請文件:
1.申請表,請貼妥照片,親筆填寫並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3.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或清寒證明文件,如政府機關、村里長
或校方證明文件。
4.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本助學金,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
或其他相關文件。
5.前一學期成績單
6.本學期註冊繳費證明。
7.上學期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
才藝競賽或個人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三)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詳閱學務處網頁附件檔列印或下載
(四)欲申請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10年3月25日前,親送至課指組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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