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省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1.限設籍屏東縣一年以上。
2.就讀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含五專四年級以上,不含在職專班)。
3.前一學年學業排序為就讀系(所)當年級學生之前5-10%
(檢附成績單佐證)。
4.未受記過處分者。
5.家境確實清寒(低收入戶證明),或經學校師長證明經濟弱勢者。
6.未同時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者。
(二)繳交文件: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操行成績單。
4.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5.自傳(限1,000字以內)。
(三)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詳閱學務處網頁附件檔列印或下載
(四)欲申請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08年9月12日前,親送至課指組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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