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條件:
(一)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延修生及五專前三年)。
(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三)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因遭遇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者。
2.109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5.109年曾接受特殊家庭境遇家庭扶助(須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及第四條
第一款之條件)。
二、申請時間:109年8月20日至109年10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文件:請將申請資料合併為單一PDF檔
(一)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加蓋註冊章之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歷年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五)符合前述「四、申請資格」(三)之第1項者,可經由縣市政府、財團法人
或社團法人之社工,或學校老師、輔導人員等專業人員之一推薦(請以紙本闡
明弱劫原因,並須附上推薦人聯絡方式,姓名、職稱、電話及電郵均須提供)。
(六)符合前述「四、申請資格」(三)之第2、3項者,獎助學金申請者之家庭經濟/
家庭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之影本(包括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
家庭子女孫子女及清寒家庭等對象)。
(七)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八)授權同意書。
(九)相關證明: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生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於慈善
、社會福利等非營利性團體舉之活動擔任志工、自主發起公益社會、社區服務、
人道關懷等服務工作)、學習生涯成長之見證關係人之相關證明。(此項為非必要條件)
註:上開一至六項、八至九項為必要條件,第七項為非必要條件,惟申請人應
注意所提供之所有文件均須保其真實性。
四、碩、博士生繳交項目:
(一)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加蓋註冊章之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歷年成績單正本,碩一新生請提供大四上下學期成績單。
(五)符合前述「四、申請資格」(三)之第1項者,可經由縣市政府、財團法人
或社團法人之社工,或學校老師、輔導人員等專業人員之一推薦(請以紙本闡
明弱劫原因,並須附上推薦人聯絡方式,姓名、職稱、電話及電郵均須提供)。
(六)符合前述「四、申請資格」(三)之第2、3項者,獎助學金申請者之家庭經濟/
家庭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之影本(包括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
家庭子女孫子女及清寒家庭等對象)。
(七)未來研究計劃或過往具體表現實以下繳交其一)
◆論文研撰計畫表與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含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相關文獻
之回顧與探討’研究方法及設計、暫訂章節大綱、主要參文獻目錄等)。
◆參與研究專案計畫或作品(例如: 專案原型、程式碼、專利、期刊論文發表等),
並附上教授推薦函或專家推薦信。
(八)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九)內容授權同意書。
(十)相關證明: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生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於慈善、
社會福利等非營利性團體舉之活動擔任志工、自主發起公益社會、社區服務、
人道關懷等服務工作)、學習生涯成長之見證關係人之相關證明。(此項為非
必要條件)
註:上開一至九項為必要條件,第十項為非必要條件,惟申請人應注意所提供之
所有文件均須保其真實性。
五、書面、影片資料與送件須知等詳細均載明於該會獎助學金辦法,請至學務處網頁
查詢及下載。
六、欲申請者,於期限內將電子檔案自行寄送,請勿郵寄紙本資料,收到亦不受理。
電子信箱:scholarship@foxconnfoundation.org
寄件後請至線上表單
http://awards.scholarship.foxconnfoundation.org/apply.htm
填寫申請資訊,以利該會進行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