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學生獎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1.進修部、研究生及延修生以外之在學學生。
2.受獎者須親自至該機構執行10小時之公益活動。
(二)應繳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3.政府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
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本人或家長皆可)。
4.受領獎學金學生服務發記表(勾選執時段)。
(三)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詳閱學務處網頁附件檔列印或下載
(四)欲申請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10年3月22日前,親送至課指組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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