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協助大專校院學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補助
辦理依據
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臺教高(四)字第1100077531號函辦理。
申請資格
具本校正式學籍之本國籍學生、父母(或主要經濟來源提供者),不含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經學校認定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導致非自願性減班休息或失業而造成學生就學困難,符合以下訂定資格者,即能申請。已申領109-2學期校內急難慰助金或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無法同時申請此次兩項紓困補助!!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0年6月25日止(應屆畢業生)。
即日起至110年8月20日止(非應屆畢業生)。
申請類別及資料
重點補充說明:
1.實習同學如申請個人實習因減班或離職紓困,無需繳交前述相關證明,屆時統一由本校相關單位提供佐證辦理,其餘資料仍依規定繳交並依實際提出申請為主,請領紓困助學金上限為9,000元;如雙親具失業相關證明,可擇優辦理。
2.審核通過與否仍依所繳資料(皆須正本)及家庭現況而訂。
3.若學生及父母(或主要經濟來源者)均受影響,擇一擇優辦理。
4.若為單親身份,戶籍謄本繳交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共2人資料即可。
5.注意:
①教育部與勞動部相關紓困補助,可重複請領。
②若已請領政府各類住宅補貼及承租頂樓加蓋者不符此次紓困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申請方式
相關證明書亦可參考範例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非自願失業減班休息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提醒上述或其他自行開立文件【須正式核章版+備註因疫情而非自願性等字眼】其餘例如''班表''''信件或LINE紀錄''等皆不符。
''紙本資料繳交''及''線上google表單填寫(點我)'' 皆須完成
為避免移動群聚感染,紙本繳交建議採以下擇一辦理↓↓
- 郵寄掛號至(81230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學務處生輔組/註記辦理紓困補助)
- 依上述1-4或1-7項依序排好並使用迴紋針裝訂(勿使用釘書機)
- PDF掃描檔寄至(zh925@mail.nkuht.edu.tw主旨註記''四技旅館四A/40611XXX/高小餐-辦理紓困補助'')
- 依上述1-4或1-7項依序排好掃描成一個檔案(勿分多檔案)
紙本資料寄出前務必再次校對,以提升作業效率及撥款速度,另資料亦務必清晰,若以拍照或無法判讀,不予受理!!
審核查詢
欲查詢審核進度,盡量避免電話詢問,連結至此查詢即可;或逕至郵局官網查詢包裹寄送進度。
貼心提醒
租賃契約影本需含有以下資訊
- 出租人(房東姓名或名稱)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編號)
- 承租人(學生)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租賃住宅地址
- 租賃金額
- 租賃期限
◎若為共同承租,請分別簽訂合約◎(為避免共同承租人因承租時間不同影響契約效力)
◎學生未滿20歲,得由法定代理人簽訂合約並加註學生及其身分證字號◎
◎若出租人不等於房屋所有權人,請另附委託書(點我下載);另於租賃契約內加註所有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承租人申請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之方式
◎主要用途登記需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等字樣◎
注意事項
- 申請辦法係參照教育部相關公告配合辦理(或修正)。
- 基於經費使用有限並使補助發揮最大效益,請同學務必自我評估是否迫切需要此筆補助。
- 經查若有不實申領,將立即追回溢領補助並需負相關法律責任及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定辦理。
連絡窗口
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亦請來信 zh925@mail.nkuh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