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財稅結果暨申復作業
審核結果 依教育部函請財政部財政中心財稅查核辦理,查詢連結。
申復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11月28日(四)18:00前採郵寄(限時掛號並備註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辦理申復)或親送至學務處生輔組張老師收,逾時或未提出相關資料視同放棄申復權益且同意結果。
申復資料
依不合格項目持學生本人及父母(法定監護人或配偶)共3(2)人之以下證明文件
- 年收入含級距申複及利息級距: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國稅局申請/非扣繳憑單)
- 土地不動產: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國稅局申請/如共同持有請參考注意事項)
- 利息級距18%優惠存款:填寫優存利息審核表、臺銀優惠存款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含儲蓄存款1-12月及押質標的明細),再附112年各類所得清單 (父母親及學生共3(2)人)。
★注意≡若對查核結果無異議無須準備以上資料,僅須靜待第二階段比對重複請領查核即可。
注意事項
- 因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公告現值(土地不動產)係每年調整(年收入及利息亦同為波動),故去年申請合格,此次可能不合格。
- 土地不動產若共同持有,請先申請財產清單再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以利判定。
- 第一階段合格之同學不等於完全合格,仍有第二階段重覆請領查核。
洽詢窗口
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1330至2130前致電07-8060505#13204或來信zh925@mail.nkuht.edu.tw洽詢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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