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審核結果暨注意須知
一、審核結果已於114年3月5日通知,請留意手機簡訊並請通過之同學依規定時間內至本組報到瞭解相關須知。
二、該申請按112年所得、財產清單、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歷年獎懲紀錄、學生自述、導師意見、家庭現況及補助迫切性等綜合考量審核;奉鈞長核准調整自114年3月至5月合計3個月,各酌予補助新臺幣6,400元整。
三、每月領取新臺幣6,000元(含)以上者,須遵守於本學期結束前完成30小時服務學習時數(前次申請服務時數已完成,且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前30%者,可減半服務學習時數),除有正當事由證明得累計外,餘未完成者,下次不得再提出申請該助學金或相關補助;累計未完成之核定服務學習時數,在畢業離校前完成為原則。
四、如有疑問請於1330-2130來電 07-8060505#13204 或 來信 zh925@mail.nkuht.edu.tw 洽詢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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