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分期繳納註冊費申請公告(114-2 semester registration fee by installment application announcement)
申請資格
家庭經濟困難,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長開立相關證明並不符申請就學貸款者。
申請時間
115年2月2日至3月27日止(逾時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
- 下載並填寫申請表→導師或系主任核章→親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完成初審受理作業
- 加會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或進修教務組、總務處出納組及主計室審查會辦,經校長核可後,完成分期繳納申請作業
資料繳交
- 申請表
- 法定中低收入戶(不含低收入戶)或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清寒證明
- 國稅局全戶113年收入清單證明
- 居留證(限外籍生)
- 當學期註冊繳費單
★備齊以上資料並用迴紋針(勿使用釘書機)依序別好親送或郵寄(註明辦理分期繳納註冊費)至行政大樓2F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注意事項
- 分期繳納項目以學費、雜費、住宿費、實習材料費為限,其餘各項費用仍須於註冊前繳納。
- 最遲於公告時間內提出;繳納期數分三期,第一期款以當學期開學日之次月15日前,第二期、第三期款依月類推應於15日前完成繳納;分期金額應依總繳額數一定比例。
- 經核准分期繳納助學之學生應依一定期日及金額,逕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分機15301~15303),未依限期完成繳納者,教務處得依據本校學則第九條規定辦理。
洽詢窗口
如有疑問請於學期中1330-2130前/寒假期間週二及週三核心上班日0800-1700前來電07-8060505#13204或來信zh925@mail.nkuht.edu.tw洽詢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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