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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說明(含轉學至本校學生)

一、教育部於113年2月起實施之「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詳情逕至行政院新聞發布查詢本校屬公立學校配合推動加碼補助配套1定額減免學雜費「大學及五專後兩年1.5萬或2萬」,為既有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僅每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下學期扣抵學雜費。

二、114-1學期已提出上述申請(非全新補助方案或自動扣抵)並通過,總務處出納組(分機15301)開放114-2學期註冊繳費單下載,繳費前請先確認金額是否異動(註冊繳費單備註欄位呈現''助+金額'');如有餘額須待全校繳費完成,方可辦理撥款作業

三、轉學至本校之轉學生於114-1學期申請並通過,請檢附合格證明及114-1學期成績單或歷年成績單(須有上學期學業成績),盡速於註冊截止日前將資料送至學務處生輔組,俾利後續繳費單金額異動作業。註:向原學校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彙報系統」查核結果證明,備註原校代碼及加蓋承辦單位戳章。

四、欲查詢審核結果可連結至此查詢,查無資料表示未提出申請;如有疑問請於學期中1330-2130前/寒假期間週二及週三核心上班日0800-1700前來電07-8060505#13204或來信zh925@mail.nkuht.edu.tw洽詢張老師 https://pic.pimg.tw/mercury0314/1372917509-101234590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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