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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輔導規定

 宿舍床位調整管理規定

  1. 住宿學生因特殊原因或理由,需調整寢室床位者,得填寫寢室異動申請單,送宿舍管理室審查,並簽奉核准後,始得辦理調整床位,每人每學期以一次為限。
  2. 未經申請核准擅自調整寢室床位者,調整寢室床位之雙方,均按違反宿舍規定,依學生獎懲辦法處理。

 住宿生點名管理制度 (※本校位處市郊區域,考量學生自身安全特訂) 

  1. 住宿生於每週日至週四2300時實施晚點名,接受宿舍自治幹部點名及宣達注意事項。
  2. 門禁時間平常日及放假日為2330時至隔日清晨0530時。
  3. 晚點名應辦事項:
    • 住宿生關閉各寢室大燈,至指定地點集合點名。
    • 由各樓樓長依房號順序實施點名,並宣達各項規定及注意事項。
    • 樓層公區打掃。
    • 關閉各樓層東、西兩側樓梯安全門(嚴禁擅自開啟)。
    • 逢週五及週六晚間不實施集合點名,惟宿舍自治幹部仍須清點各樓層夜間留宿人數回報。
    • 為縮短點名時間、正確清點人數,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未到,因故無法參加晚點名者,應完成請假程序,並經宿舍輔導人員簽准。電話請假須在2200時前完成,且每學期不得超過五次。

 寧靜時間管理 每晚2300時起為寧靜時間。寧靜時間應遵守以下之規定)

  1. 宿舍各樓層公共區域及寢室應保持寧靜,嚴禁大聲喧嘩。
  2. 每晚2400時以後,請減少使用洗衣機及脫水機,以免影響附近住宿同學之安寧。
  3. 2400時後,請勿收看電視,以維持鄰近寢室同學之安寧。

 電器使用安全規定 

  1. 請注意宿舍房間用電之安全,勿過量使用耗電之電器。除檯燈、收錄音機、小型電扇、吹風機及電腦、列表機外,請勿使用其他各項電器,違反者依學生獎懲辦法處理。
  2. 吹風機請以浴室專用插座使用,不可使用書桌插座,以避免跳電。
  3. 桌上型電腦主機或列表機若放置於桌上,不得擅自拆卸書架或桌燈擋板。如因而造成毀損者照價賠償。

 宿舍自修室及研討室管理規定

  1. 精誠樓研討室全日開放登記使用,惟週日至週四晚間2130時至2300時關閉,進行清潔打掃工作。
  2. 勤樸樓自修室1800時至2200時開放自由使用,晚間2230時至2300時進行清潔打掃工作。
  3. 禁止在自修室或研討室內喧嘩、進食、佔位或擅自挪用桌椅。
  4. 離座前應將桌面收拾乾淨,椅子排放整齊,個人物品請自行保管,遺失概不負責。
  5. 非住宿生得登記使用宿舍自修室及研討室,惟為保障住宿生權益,同時段共同登記時,以住宿生為優先。

 宿舍進出及會客管理規定

  1. 為維護住宿學生安全與環境之安寧,並嚴防宵小活動,宿舍實施進出及會客制度。
  2. 本制度之執行工作,由宿舍輔導人員及宿舍自治幹部負責辦理。
  3. 宿舍輔導人員及服務台值班幹部,應依宿舍門禁時間,管制住宿生進出宿舍大門。
  4. 宿舍輔導人員對於進出人員及物品之管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隨時留意進出宿舍之人員,對非住宿生得進行查問,非經許可,拒絕其進入宿舍。
    • 對進出人員所攜帶之物品,得要求檢查登記,如有違規一律禁止攜入或攜出。
  5. 宿舍會客須知如下:
    • 賓客會晤學生一律在精誠樓一樓大交誼廳或勤樸樓會客室行之,不得進入各樓層及寢室。
    • 宿舍輔導人員或服務台值班幹部應對訪客善加接待,並應聯繫被會學生前來會晤。
    • 訪客及學生於會晤時,不得有聚眾喧嘩、酗酒、滋事、推銷商品、長期逗留或擅入寢室等情事,必要時,宿舍輔導人員得予制止,並要求訪客離去。
    • 會客人員最遲應於夜間2200時前離開宿舍會客區。
  6. 凡因公務進出宿舍之工作人員,應至服務台登記進出時間及穿戴維修工作背心,服務台值班幹部應通知宿舍輔導人員。

 住宿生攜帶外食管理規定

  1. 為維護學生身體健康,培養學生自治能力,落實宿舍安全及環境衛生管理。
  2. 學生宿舍開放外食部分包括:乾糧類、麵包、奶粉、營養品、水果、無酒精成份飲料、便當、泡麵等。
  3. 學生宿舍請避免攜帶有濃烈異味的食物(臭臭鍋、榴槤等),以免影響他人生活作息。
  4. 學生宿舍不得攜帶煙、酒、檳榔等違禁物品,違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辦法處理。
  5. 宿舍公共區域禁止食用外食(如一樓自習室);違反者依校規建議處份。
  6. 學生對宿舍內飲食物品應妥為儲存保管,飲食後之廚餘或廢棄物應確實清理乾淨,以免孳生鼠蟲、蟑螂,影響全體住宿生之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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