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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霸凌教育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01
 防制校園霸凌執行具體規劃

480_1131799b.gif本校執行策略(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宣導):
著重於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學校相關人員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

 二、二級預防(發現處置):
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維護校園安全聯繫會報,研提防制策略;強化警政支援網絡;擴大辦理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對反映個案

詳查輔導;如遭遇糾紛事件,除應迅即判斷屬偶發或霸凌事件,並依據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循「發現」、「處理」、「追蹤輔導」三階段,成立校內「輔導小組」。

 三、三級預防(輔導介入):
啟動輔導機制,積極介入霸凌、受凌及旁觀學生輔導,必要時轉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霸凌行為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如屬情節嚴重個案,應立即通報警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必要時將個案轉介至專業諮商輔導矯治。

480_1131799b.gif本校執行要項及具體做法:
一、教育與宣導:
(一)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1.研編各類教材及充實宣導資料,以利教育實施。
2.將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社會及綜合領域課程,並適時於相關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實施機會教育。
3.結合民間、公益團體及社區辦理多元活潑教育宣導活動,深化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
4.辦理教師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及生命教育相關研習,增強教師知能。
5.利用法務部資料庫-學校法治教育人才資料庫,遴聘講師蒞校實施法治教育專題宣導。

 (二)編印發放各類防制霸凌案例教材及法律彙編宣導。

 (三)每學期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研習)或教師進修時間,實施防制校園霸凌專題報告,強化教育人員防制校園霸凌知能與辨識能力。

 (四)成立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包含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等,共同負責防制校園霸凌諸般工作之推動與執行。


 二、發現處置:
(一)不定期調查校園霸凌行為,務求真實呈現校園現況。

 (二)教育部設1953、24小時免付費投訴電話;本校反霸凌投訴電話07-8034727,由軍訓室值班教官受理後,轉生活輔導組組長,受理反映校園霸凌事件,並立即列管處理。

 (三)每學期辦理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發現個案應加強輔導作為,並彙整施測統計資料及輔導作為。

 (四)建構反校園霸凌網頁,提供學生及家長投訴管道,並宣導相關訊息及法規(令),遇有投訴,責由專人處置及輔導。

 (五)發現疑似「霸凌」行為時,立即列冊追蹤輔導,如發現符合霸凌通報五項要件者,即應啟動輔導機制,並依規定通報校安系統。

 (六)學輔人員、教師,遇霸凌個案時,應主動聯繫學生家長。

 三、輔導介入:
(一)結合地區輔導資源中心,提供必要防制霸凌輔導諮詢服務。

 (二)學生疑似發生霸凌個案,經防制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確認,符合霸凌五項要件,除即依校安通報系統通報外,即成立防制霸凌輔導小組,成員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教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加強輔導,輔導小組就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程等,並將紀錄留校備查。

 (三)若霸凌行為屬情節嚴重之個案,立即通報警政單位協處,並向司法機關請求協助。

(四)經輔導評估後,對於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得於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輔導;輔導小組仍持續關懷並與該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保持聯繫,定期追蹤輔導情形,必要時得洽請司法機關協處及請縣市政府社政機構介入協調適當之機構輔導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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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

480_1131799b.gif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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