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紓困助學金
辦理類別
📌以上兩者僅能擇一擇優,不可重覆請領 📌
注意事項
- 於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重大傷病除外)
- 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並以申請一次為限,若有兄弟姊妹者限一人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 關懷協助或諮商服務請洽諮商輔導組-行政大樓2樓(A216),分機13302-13306。
洽詢窗口
如有疑問請於學期中1330至2130前/寒暑假期間週三核心上班日早上8點至下午5點前致電 07-8060505#13204 或 來信 zh925@mail.nkuht.edu.tw 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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