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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期 就學貸款

112-2學期就學貸款進度,繳件後分三階段進行審查,相關進度請查閱112-2就學貸款送件審查進度公告須知https://student.nkuht.edu.tw/p/406-1005-14578,r144.php?Lang=zh-tw

 

(以下是本學期申貸受理資訊,至113/2/20已截止收件)

新學期就學貸款有新規定,務必重新詳閱公告規定繳件期限 (個人申貸資料送件不齊全=影響全校彙報作業+進而影響後續撥款,請配合時程辦理) 

申請時間

113年1月22日(一)~至2月20日(二)行政辦公收件為(當日為校內收件截止日,逾期繳交概不受理)

學雜費繳費單列印及繳納時程(請參考總務處出納組公告)https://ga.nkuht.edu.tw/p/406-1006-14296,r21.php?Lang=zh-tw

※銀行對保後,資料送回學校時間/地點(儘可能親自面交/有問題可以馬上告知):

寒暑假行政彈性上班:08:00至17:00、開學後行政上班:13:30至21:30

地點:親送至行政大樓2F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承辦),特殊狀況須郵寄:建議採〝限掛郵寄方式〞避免信件遺失或遲交(是否逾期退件以收件郵戳為憑,請儘早辦理寄送初審),儘可能親自面交/有問題可以馬上告知,並確實填寫收件單位為生輔組並註明【辦理就學貸款】相關字眼,地址:81230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一號,電話:07-8060505轉13203

 

申請資格※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7日臺教高(四)字第1132200022A號令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一)需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具有學籍之學生提出申辦後,由本組統一造冊送財稅中心審核結果。凡學生已享有全部公費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全額貸款,但享有半公費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之學生,可貸款減除公費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

(二)112-2學期開始實施 教育部就學貸款放寬標準(如有要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你一定要先注意是否符合貸款資格及條件。)

繳文件

►►詳閱內容1.繳回學校資料  2.查核資料

 

申請流程【新手必讀】---112-2就學貸款 申請流程.pdf

 

就學貸款Q&A【新手必讀】

針對就學貸款相關疑問可至以下查詢

一、高雄銀行網址:高銀https://www.bok.com.tw/(第一次申辦就貸同學,請詳閱高雄銀行官網/就學貸款專區/流程申請介紹https://ssl.bok.com.tw/member/Home/Step)

二、學校網站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Q&A

 

補助範圍、金額及相關注意事項

♦♦可貸款項目為  (學費、雜費、宿舍費、書籍費、平安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生活費、海外研修費),其餘金額不在貸款範圍,金額錯誤者,恕不受理。

一、學費雜費 : 如果您具有「各類學雜費減免身分者」(給卹期內軍公教遺族、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如低/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學生或人士子女等類別之減免者),每學期需提早申請,扣抵金額後才能列註冊繳費單辦理貸款。另外「有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13,600元或其他政府補助者」,與上開各類學雜費減免身分者重複,請衡酌擇一辦理,不可重複申請抵扣後全貸。

二、增貸生活費資格 :中低收入戶家庭可增貸20,000元低收入戶家庭可增貸40,000元/請提供有效期限低(中低)收入戶資格證明書銀行對保校方】/此項不會出現在列印的【註冊繳費單】內

三、增貸海外研修費資格 :須符合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或修讀雙聯學位學制才可以申請此項不會出現在列印的【註冊繳費單】內

四、增貸書籍費  依據教育部規定專科以上學校為每學期3,000,其金額不得多貸/此項不會出現在列印的【註冊繳費單】內

五、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 校內基本使用每學期收500元,如有校內住宿舍者每學期多收300元(為800元),以上數額可申貸,惟須注意校外實習生無使用費【註冊繳費單應列為0元/不可貸款】

六、研究所因選課因素  請先依據公告期限完成銀行對保及資料繳交,待確定選課後並請開學後一週內,再到本組拿取已繳回的銀行撥款單學校存執聯+出納組繳費單「改單」,再至高雄銀行做就貸金額修訂後交回生活輔導組,以避免延誤,喪失申貸資格。

七、住宿費 : 以下2選(一)或(二)申貸,勿重複。

(一)校內住宿費  以學校內宿舍房型金額-扣除補貼後【一般身分補貼5,000元、經濟弱勢補貼7,000元】=校內住宿費金額。例如 :住精誠樓四人房11,500元/每人,學生為一般身分者補貼5,000元,故可申貸校內住宿費為6,500元。

(二)增貸校外住宿費  在校外有租賃行為者,依據教育部規定以學校內宿舍住房寢室最高費為主,以每學期14,200為上限,其金額不得多貸。

「若您需要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只要有其中一項貸款者以公告之google表單上傳金融機構帳號照片等資料,如特殊原因再繳交本人金融存摺影本(需A4紙張勿裁切),以利撥付申貸款。

校外住宿費(校外住宿學生申貸住宿費用 預先開放登記換單google表單) 請點我★★校外住宿 換單(至2/16日截止)

書籍費生活費(google表單) 請點我★★書籍生活(至2/19日截止)

 

繳回學校的資料 (113年2月20日前):

♦♦確定註冊單"已更改正確金額"後再列印、再至銀行對保【尤其是住宿費!!!並核對校內就貸系統產出「就學貸款申請資料表暨切結書」「高雄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裡面的金額,三張有貸款項目的金額要一致,避免造成比對誤判,如有金額不一至者,請撤單重跑申請流程(含對保),如不願配合者擬取消本學期就貸資格!!!♦♦

繳回生輔組資料(最好親自送回當場校對)--

第一張:就學貸款申請資料表暨切結書(校網安定就學系統填寫、列印) (範例):學校申請表  (此僅供參考,不要列印)

第二張:高雄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 (範例):銀行撥款單 (此僅供參考,不要列印)

第三張:學雜費繳費通知單(自行列印/有貸款的部分/第一次辦理貸款者,請列印兩張,一張銀行對保用,一張隨件送回生輔組;第二次線上續貸者,印一張即可)   (範例):繳費單 (此僅供參考,不要列印)

第四張(無者免付):有父母離婚、遺棄、其中一方死亡或已婚等其他特殊因素者,須另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含借款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且完整記事欄位不得省略」。

第五張(無者免付):有申貸生活費者,須檢附「有效期限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無者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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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系統填寫申請/列印貸款申請資料表暨切結書前,請依註1說明填寫

1.配偶欄位【有填寫存續婚姻之配偶關係者,不要填下面關係人1.及2.欄位資料】

2.父母欄位說明:是指父母本人,雙方目前有婚姻存續關係者(屬性/選--父/母、身分證/姓名-填父及母的身分證字號/姓名)。

3.離婚欄位說明:父母雙親離婚,如1位未盡照顧、離家或未獲監護權者(屬性/選--離婚、身分證/姓名-空白勿填資料),離婚時雙方約定為單獨監護(填1位)或共同監護者(填2位)(屬性/選—本人、身分證/姓名-填父或母),務必佐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有詳細記事。

4.歿欄位說明:其中一方逝世者(屬性/選--歿、身分證/姓名-空白勿填資料),另一位僅能填目前扶養照顧者父(母)(屬性/選—本人、身分證/姓名-填父或母);如果父母者雙方逝世者,請勾稽「監護欄位(如下說明)」。

5.監護欄位說明:同學您屬於未成年人,監護權人非父及母(本人)以外的第三人,例如民法第1094條規定法定監護人: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同居之兄姊、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等等(屬性/選—監護、身分證/姓名-監護人個資)】

6.務必填寫退費的金融機構帳號資料(以利後續退費轉帳用),另有申貸書籍費、住宿費(住校外者)及生活費者,請一併上傳照片或影像檔至google表單。

7.填學生的「兄弟姊妹人數」及「子女人數」,得含 未成年及已成年具有正式學籍之人數(皆須在戶籍內呈現的人口)。

  以上欄位填錯者,繳件時一定會被退件,請務必將上述說明看清楚! 看清楚!

 

查核結果(約開學後2個月左右,以下資料可以提前準備)

家庭年所得計算標準

1.學生未成年未婚者,為其與法定代理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2.學生成年未婚,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其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3.學生成年未婚,而其父母均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4.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5.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教育部轉覆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公布後(約開學後2個月左右),學校會以簡訊通知學生家庭所得總額屬於哪個級距或不符合申貸資格,如屬111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者同學接獲通知後一週內,請儘速補繳交以下資料審查:

1.就學貸款切結書(自負利息): 屬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以上,甚至超過148萬以上級距者,資格為--學生加上「兄弟姊妹人數」或「子女人數」共2名者,可申貸但借款利息在學期間須(自負利息),請簽立切結書詳見「就學貸款財稅結果重點公告須知」(內含就學貸款自付利息切結書檔案,接獲通知再繳交)。

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有詳細記事): 填報有子女或兄弟姊妹者,不管有無成年或是否就學,須檢附/詳細完整 記事欄位不得省略。

3.學籍證明: 填報有子女有兄弟姊妹者已成年18歲以上仍屬就學階段者,須檢附/當學期有註冊完成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A4紙張影印或列印,勿剪裁),休學生者須提供「修業證明,另退學不具學籍則不可計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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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還款本息(請逕洽承貸銀行辦理)

放寬緩繳本息的申請門檻,月收入未達5萬元均可申請。每增加養育1名子女,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舉例如養育1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6萬元;2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7萬元,依此類推。另外只繳息不還本,即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的申請次數,由目前的8年(8次)增加為12年(12次),詳情請洽承貸銀行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

※若您未符合就貸資格、有申請但逾期未補交遭退件、送審核定過程自動取消貸款、未全額貸款須補繳差價者,皆須至學校入口網站列印正確之註冊學雜費繳費單,改以現金或轉帳繳交相關費用,始能完備註冊程序!!!

就學貸款以一學期計算(切勿以為申請一次就抵一整年),每學期都要重新申請繳件!!!

※需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與「就學貸款」的你,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及「校內住宿費減免」後,再列印註冊繳費單►►再辦理「就學貸款」(避免學雜費不確定而多貸,又要重新到銀行端對保一次)。

申請就學貸款學生若因個人因素且無出具正當理由與證明,導致逾期繳交當學期就學貸款相關申請資料,進而影響多數已準時繳交同學之就貸權益,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規定,進行相關懲處,或一律概不受理;若不同意懲處,則取消本學期就貸,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交註冊相關費用,若逾期繳費影響註冊請自行負責。

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懲罰事項第一項第(十八)款: 無正當理由,違反本校規定,逾期申辦學雜費減免、助學貸款,延宕全校作業者】,就學貸款逾期繳件致影響全校作業者,核予懲處(逾1-2天警告1支;逾3-5天警告2支;逾5天以上計警告3支,依序累計論處。)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寒暑假 08:30~17:00 / 學期中13:30~21:00來電洽詢07-8060505#13203

►►112-2就學貸款 申請流程.pdf

►►高雄銀行辦理就學貸款提醒申貸學生注意事項(申貸、還款).pdf

►►112-2教育部就學貸款精進措施宣導.pdf

►►繳回學校就貸承辦窗口資料文件.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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